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流程: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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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估分
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12333sh.gov.cn
和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登陸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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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標準分值(目前120分)
初辦需社保在我公司繳納滿6個月及其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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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1.持證人有效期內地的《上海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持證人無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
或民辦非企業(yè)法人證書等) 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除上述積分基本申請材料外,持證人還應提供
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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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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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核對準確后,填寫調檔人員信息表并且開據調檔通知函。
(本步驟只限檔案未在注冊地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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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個工作日
↓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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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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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lián)網 持《居住證》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 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
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12333sh.gov.cn
和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