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泉州市安溪生態(tài)環(huán)境局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有限公司年產再生PP塑料顆粒5000噸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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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年產再生PP塑料顆粒5000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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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福建省安溪縣龍門鎮(zhèn)榜寨村龍榜路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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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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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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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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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廠房建筑面積2200m2,預計年加工金屬花箱15萬件。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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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水環(huán)境:項目生產廢水擬采用“調節(jié)池 混凝沉淀 回用水池”工藝處理后回用于擠出冷卻水槽補充水及造粒廢氣處理噴淋塔補充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安溪縣龍門鎮(zhèn)污水處理廠處理。 2、大氣環(huán)境:攪拌和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合并進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擠出造粒設備廢氣產生點上方分別設置集氣罩及隔斷簾收集,再經“水噴淋 干式過濾器 2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密閉空間負壓抽風,加強車間設備維護,確保廢氣收集效果,加強運行管理和環(huán)境管理。 3、噪聲環(huán)境:優(yōu)化設備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綜合消聲降噪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等措施。 4、固體廢物:生產固廢應分類收集、綜合利用,屬于危險廢物類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收集貯存,并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置。生活垃圾應分類收集并定期交由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一清運,不得隨意傾倒丟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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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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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huán)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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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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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反饋意見聯(lián)系方式 |
1、監(jiān)督電話:0595-****** 68786972 2、傳真:0595-****** 郵編:362400 3、通訊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中心1號樓13樓泉州市安溪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行政審核審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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