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轉出方信息
轉出信息
| 發(fā)布區(qū)域 | 北岳莊村 | ||
|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寧河區(qū)寧河鎮(zhèn)北岳莊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 聯(lián)系地址 | |||
| 轉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 項目名稱 | 寧河區(qū)寧河鎮(zhèn)北岳莊橋西17畝耕地經(jīng)營權 | ||
| 掛牌價格 | 350.0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 |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方報名時需繳納交易保證金17850元,成交后交易保證金全部轉為承租金,并于五日內補齊承租總款的差額。 2、承租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2028年12月1日止,3年,不滿3年按3年計算。一旦報名即視為認可該流轉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轉期限為由拒簽合同。 3、承租期內各地塊只允許糧食作物種植,不得種植蓮藕、茭白等長時水生農(nóng)作物,不得植樹、取土、建設等違反土地管理法行為,不得影響河溝清淤或水利提升等公益工程,如違反上報執(zhí)法部門另收回該土地經(jīng)營權,損失自擔。 4、村委會統(tǒng)一灌溉上水時,若承租地塊地勢低洼導致積水、農(nóng)作物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村委會不承擔賠償及補救責任;若承租地塊地勢較高導致上水量少,由承租方自行解決;若承租地塊不在統(tǒng)一灌溉排澇區(qū)段內,排澇抗旱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5、有國家政府工程占地,承租方應予無條件配合并享有青苗補償權利,其它綜合補償歸村集體,承租到期后土地自動歸屬村委會管理支配,未完成采收的農(nóng)作物及其它地上附著物,其所有權承包到期后自動無償歸村集體所有。 6、參加報名視為認可以上條件。 |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 | ||
| 轉出用途 | 糧食作物種植 |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17850.00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 階梯價 | 10 | ||
| 掛牌期 | 5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 賬戶名稱 | ******有限公司 | ******銀行 | ******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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