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高良鄉(xiāng)壩林村委會袁家寨滑坡綜合治理工程澄清變更公告
致本項目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將師宗縣高良鄉(xiāng)壩林村委會袁家寨滑坡綜合治理工程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的內容進行更正,內容如下:
1、將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對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必須具備建筑工程貳級或市政公用工程貳級或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及以上(含貳級)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注冊在本單位,須提供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更正為:“項目經(jīng)理具備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及以上(含貳級)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B證),且具備水工環(huán)或巖土工程的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注冊證書必須注冊在本單位(提供在職人員相應社保或勞動合同證明材料,如果為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供在職證明),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2、將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對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中級(含中級)以上職稱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須提供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項目任何職務”。更正為:“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工環(huán)、地質工程等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須提供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項目任何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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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評標辦法:項目經(jīng)理任職資格:“1.項目經(jīng)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得1分;2.項目經(jīng)理具有建筑、市政、水利行業(yè)相關專業(yè)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加2分”。更正為:“1.具備水工環(huán)或巖土工程的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得1分。2.項目經(jīng)理具備高級職稱得2分”。
4、第三章 評標辦法: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技術負責人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2分”。更正為:“具備水工環(huán)或巖土工程的工程師職稱得1分,具備高級職稱2分”。
5、公告時間延長至2025年12月?03?日17時30分。
6、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12月?15?日09時00分。更正為2025年12月?19?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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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局
地 ?址:師宗縣通源大街中段26號
聯(lián)系人:黎工
電 ?話:******
******有限公司
地 ?******辦事處文筆社區(qū)金鑫花園10-2
聯(lián)系人:牛工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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