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管理局(開封市禹王臺區(qū)城市綜合執(zhí)法局)2025-2026年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汴禹財磋商采購-2025-7-1 | ******管理局(開封市禹王臺區(qū)城市綜合執(zhí)法局)2025-2026年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服務項目 | ****** | ****** | 是 | ****** |
5.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5.3質量要求:合格,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
5.4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銀行資信證明;
(3)供應商需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4)供應商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以來任意1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及稅收繳納證明材料,主要是指企業(yè)繳納稅收、社會保險的憑據(jù)。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信譽要求: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頁面截圖、“信用中國”網站(******)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結果頁面截圖、“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查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日期之后,查詢結果頁面截圖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至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期間一旦發(fā)現(xiàn)投標人存在信用問題,采購人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因查詢網站更新而在投標文件中出現(xiàn)不同查詢頁面截圖,在本項目中均有效。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查詢截圖的相關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非企業(yè)性質的供應商無法在該公示系統(tǒng)查詢的,則針對此項做出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公章】。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辦公室
聯(lián)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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