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為規(guī)范和加強本局固定資產管理,實現固定資產“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鏡湖區(qū)住建交通局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盤點服務項目以詢價方式實施采購,現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鏡湖區(qū)住建交通局固定資產全面清查盤點服務項目
2.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3.采購人:蕪湖市鏡湖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局
4.項目預算(最高限價):人民幣28000.00元(大寫:貳萬捌仟元整),供應商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二、采購需求
1.服務范圍:******服務中心、區(qū)城市排澇站)全部固定資產,約700條,涵蓋辦公用房、辦公設備、信息化設備、電氣化設備、家具用具等。
2.核心服務內容:①全面盤點核查:現場逐類、逐項、逐件盤點,核對資產信息、數量、規(guī)格型號、使用部門、存放地點等。②賬實核對:將實物資產與財務賬、資產臺賬逐一核對,形成差異清單。③登記造冊:規(guī)范完善資產信息,建立完整清查臺賬。④狀態(tài)梳理:明確資產使用狀態(tài)(在用、閑置、報廢、待維修、調撥、丟失等)。⑤報告出具:編制并提交正式《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報告》。⑥條碼管理:完成固定資產條碼管理建設,含條碼打印機購置、條碼制作與粘貼。⑦系統(tǒng)整改:協(xié)助采購人完成資產信息系統(tǒng)數據整改、更新與完善。⑧處置協(xié)助:配合完成資產報廢、調撥、核銷等資產處置相關工作。⑨服務成果:提交紙質版與電子版清查盤點報告、資產臺賬、差異說明、資產狀態(tài)清單、條碼管理相關資料、資產系統(tǒng)整改完成確認單等。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服務內容并通過驗收(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4.服務標準:符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采購人管理要求。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包含資產清查、資產評估、企業(yè)管理咨詢等相關業(yè)務內容。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不允許分包、轉包。
4.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
四、報價要求
1.報價為一次性包干價,包含人工、交通、設備、耗材、稅費、報告編制、系統(tǒng)整改、條碼機及條碼制作、售后服務等全部費用,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報價須以人民幣報價,字跡清晰、內容完整,加蓋單位公章。
3.報價文件應包含(以下資料須加蓋單位公章):①報價函(格式自擬);②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時提供);⑤信用記錄查詢截圖;⑥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4.報價文件需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密封包裝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封面注明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聯(lián)系人及電話。
五、報名及報價文件提交
1.報名及文件獲?。?/font>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供應商無需現場報名,直接按要求編制并提交報價文件。
2.提交截止時間:2026年4月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價文件不予接收。
3.提交地點:蕪湖市鏡湖區(qū)長江中路51號鏡湖區(qū)住建交通局509辦公室
4.提交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郵寄以簽收時間為準,逾期送達責任自負)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26年4月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2.開標地點:蕪湖市鏡湖區(qū)住建交通局510會議室
3.供應商代表:可委派授權代表持身份證出席開標會議。
七、評審辦法及成交原則
1.對供應商資格、報價文件完整性、響應程度進行審查,通過資格性與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進入比價環(huán)節(jié)。
2.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在滿足采購需求、資格條件、服務要求的前提下,按報價由低到高排序,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供應商。
3.若出現兩家及以上最低相同報價,由采購人隨機抽取確定成交供應商。
4.遞交報價文件的有效供應商不足三家,本項目采購失敗,采購人將重新組織采購。
八、驗收與付款
1.驗收標準:以采購人確認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報告》、資產系統(tǒng)數據完整更新、條碼管理建設完成、全部服務成果交付為驗收依據。
2.付款方式:項目驗收合格后,采購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價款,供應商提供合法有效票據。
九、其他事項
1.供應商應自行對項目現場進行踏勘,了解服務范圍、工作難度等,踏勘費用自理。
2.供應商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并列入采購人不良記錄名單。
3.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或不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將上報監(jiān)管部門處理。
4.本項目詢價不收取報名費、標書費、保證金,報價文件不予退還。
5.供應商須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泄露采購人資產信息及相關數據。
十、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蕪湖市鏡湖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局
地址:蕪湖市鏡湖區(qū)長江中路51號509辦公室
******辦公室井主任
聯(lián)系電話:******、******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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